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旅游文化体育行业各单位恢复营业的通知
市旅游文化体育行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的决策部署,逐步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推动行业正常运转,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旅游文化体育行业各单位恢复营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各宾馆酒店、社会旅馆(含民宿)即日起均可正常营业,各企业要按照《五指山市宾馆酒店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须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为预防须知)要求,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制定详实可操作的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开展返岗人员摸排检查,做好防护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工作。二、全市各旅游景区要严格对照《五指山市旅游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放工作指南》(见附件2)(以下简称为工作指南)开展自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可自行决定开业日期并对外公告。三、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预防须知》和《工作指南》要求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关停。四、全市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体育馆、游艺游戏厅等经营单位暂缓营业,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室外的文化体育设施允许开放。五、全市旅游文化体育系统各单位、各企业组织或举办的各类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体育赛事、商业性演出活动以及其他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举行(少数因特殊需要经批准的除外),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特此通知。
附件:1.五指山市宾馆酒店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须知2.五指山市旅游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放工作指南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年2月20日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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